为了节约个人的时间精力,公司部分私车,是公司办公室熟悉车辆事务的X师傅在代为管理。
这两天X师通知我上公司OA审核签字,内容大概是:以前的车保险到期,要新交保险费4597元 ,保险额29万。
我好奇的查了下我去年在366的记录,显示“2007年7月19日,交保险, 8月8日生效,保额20万,金额3950元”。
看到这里,我清楚想起了去年交保险费时,我给X师说过,这车跌价很多,以后车按20万保就可以了,不用按29万交。
今年X师忘了,好在366没有忘。
这里不谈关于保额多少各有好坏这个专业话题,分享点启发。
X师肯定有继续改善管理的地方。但我更关心的是:这件事情上,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?我怎么做可以避免?
我确实是有提升空间的,可以做得更好。比如,如果我去年就将“7月交保险费”设置成366提醒,并在7月初提醒我,那我就可能提前再提醒X师了.....立即行动,设置提醒.
“记录就有绩效”,但只记录了还不行,还得用好才行。
366去年没有“提醒”这个功能,现在逐渐改善,更多的支持“记录”产生绩效。